清远市地方立法培训班我校举办

2017-05-09

 

   5月3日-5日,清远市地方立法培训班在我校举办。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副主任郑远平;我校校长于海峰,法学院院长邓世豹、党委书记王伟参加开班仪式。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连山、连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副主任、法工委(内司工委)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机关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3日下午举行开班仪式,于海峰、曾贤林在开班仪式上讲话。于海峰向学员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智库优势、我校与清远市政府的合作情况以及法学院与市人大常委会合作成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基地有关情况。曾贤林总结了去年清远市立法工作,并对如何做好今后的立法工作和办好此次培训班提出具体要求。

   4日和5日,我校法学院邓世豹教授、姚小林博士、李丹博士分别做了“我国现行立法体制解读”、“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读”、“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读”的专题培训。

近年,我校与清远市强化合作交流。2014年7月与清远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9月清远市人大与我校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立法基地,由我校支撑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是学校与地方深入合作共建的结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清远地方立法整体水平。